全联征信受邀参与国家发改委2018年“双公示”第三方评估工作
经过国家发改委函询及筛选,4月10日,国家发改委财金司组织召开2018“双公示”第三方评估工作培训会。全联征信受邀出席,并确定作为第三方机构参与2018年“双公示”第二季评估工作。
所谓“双公示”,是指行政许可、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作出决定后上网公示的制度,其政策依据是《国务院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5〕51号)。
国办51号文出台后,国家发改委印发的相关文件包括:
《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》(发改电〔2015〕557号);
《关于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》(发改电〔2015〕687号);
《关于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数据标准的通知》(发改电〔2015〕806号);
《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》(发改办财金〔2016〕1443号)。
根据2017年各地方“双公示”工作评估结果,排名前八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享受“信用红利”,免于2018年一季度“双公示”第三方评估工作,其余24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参与2018年一季度“双公示”第三方评估工作。
2018年,“双公示”第三方评估工作将按季度开展,第三方机构将重点评估各地方“双公示”工作机制建设、数据公示、数据上报“信用中国”网站和“全覆盖、无遗漏”等情况。
此次评估,发改委财金司共邀请了26家第三方机构参与,相比2017年的13家机构,规模更加庞大。全联征信有限公司作为首批取得“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征信业务经营备案证”资质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单位,此次评估,将本着全面、客观、准确的原则开展工作,保证评估工作的独立、客观、公正,扎实推进、深入贯彻,协助主管部门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。